傢具等商品出口退稅率自11月1日起開端上調

08年前三季度我國度具類批發總額增加28.0%
2016-05-13
一個木匠的最高境地 連衣服都是木頭的
2016-05-13
Show all

傢具等商品出口退稅率自11月1日起開端上調

經國務院同意,財務部、國度稅務總局收回《關於進步部門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關照》,明白從2008年11月1日起,恰當調高部門勞動麋集型和高技巧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此次出口退稅調劑一共觸及3486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體商品總數的25.8%。調劑自2008年11月1日起履行。詳細履行時光,以“出口貨色報關單(出口退稅公用)”海存眷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個中,傢具及居傢相幹產物的出口退稅率的明細以下: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野活潑物皮革制造的除外〕 11%

  地毯及紡織資料的其他鋪地成品 14%

  傢用、裝潢用陶瓷 11%

  其他辦公室用木傢具 11%

  其他廚房用木傢具 11%

  其他寢室用紅木制傢具、寢室用漆木傢具 11%

  寢室用其他木傢具 11%

  其他紅木制傢具、其他漆木傢具〔非寢室用〕 11%

  其他傢具 11%

  石制的傢具 13%

  其他傢具、零件等 11%

  其他資料制褥墊 14%

  其他羽毛或羽絨添補的睡袋 14%

  其他睡袋 14%

  其他羽絨和羽毛添補的其他寢具〔含相似品〕 14%

  其他寢具 14%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