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國務院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事情計劃》,明白指出“推行高效照明產物5000萬隻,中心國度構造領先改換節能燈”。
2008年1月,財務部、國度發改委結合宣佈《高效照明產物推行財務補助資金治理暫行方法》,確保“十一五”時代經由過程財務補助方法推行高效照明產物1.5億隻。
2008年4月,財務部、國度發改委啟動首批5000萬隻獲財務補助的高效照明產物的推行事情,采用以企業為補助工具、由企業將補助資金讓渡給花費者的直接補助方法。這是我國初次應用財務補助手腕支撐觸及寬大花費者的末端節能產物推行。
以後,各省市連續肯定節能燈推行計劃。北京在奧運會揭幕前在四大城區以當局補助方法推行500萬隻節能燈,住民能夠7角或1元的超低價錢購置。上海肯定100萬隻節能燈進傢庭、企業的推行計劃。廣東省定做瞭300萬隻節能燈,並將以市場上同類產物均勻售價1/5的超低價賣給通俗傢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