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從來歲(2007年)3月1日起,沒有貼能效標識將不克不及進入市場發賣。記者從中國能效標識治理中間得悉,本日國度發改委等三部委結合宣佈瞭能源效力標識第二批產物目次,傢用洗衣機和小型中心空調入圍。
本日(2006年9月30日),國度成長改造委、國度質檢總局和國度認監委結合宣佈瞭《電動洗衣性能源效力標識實行規矩》和《單位式氛圍調治性能源效力標識實行規矩》。記者懂得到,額定洗滌容量為1千克至13千克的傢用電動洗衣機,名義制冷量大於7100W、采取機電驅動緊縮機的單位式氛圍調治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調機組往後在發賣中必需貼上能效標識。該規矩沒有實用於攪拌式洗衣機和沒有脫水功效的單桶洗衣機,沒有實用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變頻空調機。
國度發改委等三部委還給出瞭傢用洗衣機和小型中心空調張貼能效標識的詳細時光表:從2007年3月1日起實行。
中國能效標識治理中間主任王若虹先容說,洗衣性能效標識共分5個品級。是依據洗衣機的實測單元功能耗電量、用水量、洗凈比,來剖斷該產物的能源效力品級的。洗衣性能效標識大將同時標註能效品級、耗電量、用水量、洗凈比目標。級別越高,耗電量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