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消息網-北國早報羅城訊(記者王世傑)何師長教師在羅城縣城旭日路的新寰宇商貿廣場買瞭一套商品房,讓他沒想到的是,交房的時光一拖再拖,由條約商定的2008年1月31日,一向拖到瞭10月尾;但讓他更沒想到的是,拿鑰匙前業主還要和開辟商簽一份“不屈等合同”。與何師長教師有一樣遭受的另有80多名業主。
交房日期一拖再拖
11月6日,記者來到新寰宇商貿廣場,這裡已落成的有兩棟樓,分離是3號樓和5號樓,何師長教師買的就是個中的一套。記者懂得到,有幾名業主方才拿到鑰匙,正在抓緊時光裝修,預備春節前入住。
一名不肯泄漏姓名的女業主先容說,條約劃定應當是本年1月31日前交房的,1月份開端,業主們就打德律風向開辟商訊問什麼時候能夠交房,然則對方的回答老是“下個月尾”。就如許,業主們一等再等一向比及8月份,開辟商對交房日期的回答仍舊是“下個月尾”。
何師長教師說,8月中旬的一天,幾名業主再次來到售樓部,售樓蜜斯說要“等司理”,但是過瞭一個小時以後,這名售樓蜜斯又說“司理在南寧”。業主們商討應當調集全部業主向開辟商議說法,因而他們決議在本地電視臺打告白調集全部業主。
他說,其時告白的內容是以關照的情勢宣佈的,也許內容是羅城新寰宇商貿廣場3號、5號樓的列位業主,現定於2008年9月26日上午9時在售樓中間會合,有要事協商,“9月22日、23日播瞭兩天,厥後沒有知為何給停瞭”。
他說,厥後因為有消息媒體參與,開辟商才準許業主們最遲10月尾交房,然則業主們拿鑰匙時新的題目又湧現瞭,“拿鑰匙要先簽一份協定,沒有簽就沒有給鑰匙”。
這究竟是一份甚麼樣的協定呢?
業主以為賠償辦法“不屈等”
拿新居鑰匙前簽的這份協定被業主們稱為“不屈等合同”。因為開辟商沒有給業主留底,業主們憑影象向記者先容瞭這份協定的也許內容。
業主們說,協定的內容大要是,開辟商稱由於受下雨、衡宇發賣價錢偏低等身分影響,形成瞭工程延期,對此開辟商對業主提出瞭三條賠償辦法,一是給兩棟樓每一個單位安裝一個防盜門,二是免一年物業治理費,三是免一年渣滓費,業主贊成以上賠償辦法後,往後沒有得再窮究開辟商的背約義務。
業主們說,假如依照購房條約上背約義務來實行的話,兩棟樓84戶業主應當獲得幾十萬元的背約金,但是這個“不屈等合同”供給的補償加起來不外萬元閣下。
可否沒有簽這份協定呢?業主們無法地點頭,一名業主說:“沒有具名你就拿沒有到鑰匙,由於急著要裝修,以是不能不簽瞭字。”這位業主還說,如今拿到的鑰匙隻是裝修的鑰匙,而沒有是衡宇的正式鑰匙。
記者想找開辟商證明一下業主們的說法,然則厥後才曉得要想找到開辟商賣力人,還真是有點艱苦。
開辟商賣力人難覓其蹤
當世界午,記者來到掛有“廣西羅城中源房地產有限公司”牌子的售樓中間。
一名姓黃的售樓蜜斯說,公司已向業主們交房。當記者提出可否看一下業主們拿鑰匙時所簽的協定時,黃蜜斯說:“不克不及看,那是貿易秘密。”
記者又提出想找一下司理,黃蜜斯指著正在看報紙的一位須眉說,他就是司理。但這名須眉說:“如今沒有是我值班,這件事也沒有由我賣力。”隨後,這名須眉讓記者下晝3時30分今後再找“黃總”。
下晝3時30分,記者撥通售樓中間德律風訊問黃老是否在辦公室,對方回答是“去工地瞭”。記者在工地上沒有發明黃總,便再次致電售樓中間,請對方供給黃總的手機號碼,但售樓蜜斯沒有供給,並說瞭一句:“業主具名是他們志願的,又沒有是我們強制的。”